

网络教育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h3>
第一? 总则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网络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原国家教委颁发?昔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国家教育部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结合我校网络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br />
第二? 入学与注?/strong>
第一? 录取到网络教育学院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学院指定的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入学者,应及时向校外学习中心请假井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假期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经过复查合格注册,即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屈们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报有关部门查究?br />
第三? 新生入学时,应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凡复查发现患有疾病者,经指定医院证明,短期治疗可以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的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办完手续后两周内回家泊疗,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治疗康复者,必须在下一届新生入学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申请时提供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医院复查合格证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成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br />
第四? 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时,在规定时间持学生证到所在学习中心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的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或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注册后各学习中心应按规定日期将注册结果上报学院?br />
第五? 在籍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逾期两周末交者取消选课和上课资格?br />
第三? 考勤与纪?/strong>
第六? 考勤
1.学生上课,实习、军训、实验、课程设?及毕业设计政治理论学习、劳动等都应该实行考勤?br />
?.考勤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由各班班长负责主任检查班长的记录?br />
第七? 学习纪律
1.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参加各门课程学习和其他教学环节,积极参加学院所规定的各项活动?.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缺勤,违者以旷课论处.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时数,依{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开除学籍.3.学生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准假权限为,(1)三天以内,报各学习中心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2)三天以上一月以内,由各学习中心主管领导批准?3)一个月以上,由各学习中心主管领导审核,网络教育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报学院学工办、教学部备案?.学生旷课时数按实际课时计,实习按每?小时计.5.学生上课不得迟到和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者,按旷?学时计算,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学时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准予出境探亲,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出境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应按期返校,逾期不返校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按自动退处理,已交费用不退?br />
第四? 学分、课程、考试、成?/strong>
第八? 学分
1.学分是学分制中计算学生学习课业时间的单位计划中各门课程所占的权重?.学生在校朋间,应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3.学生学习质量用平均学分绩来衡量,平均学分绩可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其计算办法为:平均学分绩二z(课程考核成绩x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第九? 课程
1,按培养计划学校设置两类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指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培养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选修课,是指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在较大范围内选修的课程。选修课包括某些深入研究的课程和扩大知识视野的课程.对理工和专业的学生,必须按照培?计划的规定选若干门人文社类课程与跨学科
课程?.培养计划中的课程根据教学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视频课程、网络课程和面授课程等.其中视频课程采用远程实时教学方式进行教学,网络课程采用远程非实时教学方式进行教学?.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和选课程序办理选课手续,力求避免上课时间的冲突.已经办理完选课手续的学生,在课程开课二周后原则上不能变动.4.未办理选课手续的学生,不得参加未选课程的听课和参
加考试.自行参加考试者,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br />
第十? 考试
1.学生在修业期间,必须按培养计划参加所修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考棱.考核成绩合格才能获得学分?br />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0分为及格,及格以上取得相应学分;考查课及所有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原则上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为及格以上者取得相应学分.3.考试课成绩的评定,以期末考核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一?0x).考核可采用口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以检l捡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知识的运川能力.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报学院审核后确定.4.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课程实?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超过应交总数??者,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5.学生应按学院公布的考试日程,准时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在考试前按规定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山申请,经学习中心审核,网络教育学院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论处.6.凡擅自缺考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和考试不交卷者视为旷考.7.期末考试安排在学期后后两周进行,提前结束的课程考试,由各学习中心申请,学院同意后另行安排.8.毕业设?论文)根据其质量、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指导老师与答辩委员会应写出评语,给出评分,经答辩委员会签名后生效?.大学英语定为必修课.学生修完英语四级应在各学习中心参加全国人学英语(四级)统考.10.考试时,学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按时独立完成答卷,严禁舞弊。对舞弊的学生按(武汉理工人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分?br />
第十一? 成绩
1.学生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考试成绩由教学老师负责签名,并于考后二天内交学院教学部,教学部登陆后下发各教学中心.2.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学注册时到所在学习中心办公室查询上学期考核成绩。如对白己的考核成绩有异议,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成绩后的一周内书面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复查申请,经学习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有组织复查并作出复查结论。学生本人不得找教师查阅试卷3.学生考核合格的成绩及学分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考核不合格的成绩载入学生本人成绩总表,补考合格后按实际分数记.缓考者在成绩表中注明“缓考”字样.旷考和考试作弊者,成绩以零分记.并在成绩表上分别加注“旷考’,“作弊”字样.
第五? 补?/strong>
第十二条 补?br />
1.凡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及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不合格,一律补考.2.补考学生必须按所在学习中心规定时间办理好补考手续.3.学生办理补考手续时,须按学分缴纳补考费。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新学期前一周.4.学生在第八学期修读的不及格课程,田在校期间无补考机会,可在第八学期末中请补考?br />
第六? 休学 停学 复学
第十三条 休学
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拾疗、病休时间在一学期内超?周的学生,应予休学.2.学生休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习中心土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院批准?.学生休学申请一经批准,应立即停止校内一切活动,回家治疗修养,其费用自理?.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期,因病重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次,但累计不得超过两年?br />
第十四条 停学
1.不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要求中途停止学习,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习中心主管签署意见,学院教学部批准后,可办理停学手续?.停学以一年为期,停学期间,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学生在校期间停学,本科生不得超过两次,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br />
第—十五条 复学
休学、停学学生按下列规定办理复学?br />
1.因伤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经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复学手续.2.休学、停学学生应于期满前两周提出复学申请,经所在学习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学院批准后才能复学.3.学生休学,停学期间,学生如有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者,一经查明,取消其复学资格.4.学生休学、停学朋间不得报考其他学校.休学,停学期满不按时提出复学申请超过两周者,取消复学资格并按自动退学处理.5? 复学学生一般应随原专业厂一年级学习,其已修合格?br />
程,不再重修?.休学、停学学生不能提前复学.
第七? 退?/strong>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br />
1.在校学习朋间,一年级学生当年所取得学分低于20学分(?0学分,低?5学分,“黄牌”警?:二、三年级学生当年所取得学分低于30学分(?0学分);四年级学生累计取得学分低于120学分(?20学分)?.无论何种原因,本科学生在籍时间超过其学制两午,专科生在籍时间超过其学制一年者,视为超过了有效修业期?,休学、停学期间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者,4.已达到休学、停学期限中请复学的学生经复查不合格不予复学者,5.经学校动员,因病应该休学而未办理休学手续,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6.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麻风病等疾病者;
7.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坚持学习者;8.每学期开学时,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9.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无效者;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学,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
第十七条 退学的学生由其所在学习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经学习中心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主管院领导批准.学生一经退学,应将退学通知送达学生本人及家长,限其在一周内办理高校手续并离校.
第十八条 学生退学善后问题的处理
1.退学和因各种原因处理离校的学生,凡不按照规定离校,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经诊断为精神病等不符合体检标准之疚?包括意外致残)者,由家长成抚养人负责领回;3.退学的学生发给退学证明,学满一?含一?以上者可发给肄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退学证明和
肄业证书,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任何证明.4.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中谓复学?.学校不负责解决学生退学后的安置问题.
第八? 毕业、结?/strong>
第十九条 毕业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毕业时作全面鉴定,其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而。学生经鉴定德育、体育合格,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面课程井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者,准予毕业,相应发给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br />
第二十条 结业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1)修业期满,尚有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未取得的学分在10学分(?0学分)以内?超过10学分者,可延长修业期或作肄业处理)? (2)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尚未取消者. ·(3)公共体育课不及格者,不准毕业,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凡高校时结业的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必须在解除察看?可在离校一年内向就读的学习中心中请补考.经学院批准后,安排补考,成绩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可以换发毕业证,毕业时间由换发之日计起?br />
3.结业学生申请回校补考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交费?br />
第九? 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 学士学位授予参照{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执行.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按照比例授予学士学位,授予比例经学校学位季员会确定.
第二十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授予学士学?br />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大学英语学位考试不及格.
第十? 咐则
(一)本规定从网络教育学院2001级学生开始执行.
(?本规定由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br />